第16講 荷蘭經營實務的經營策略問題
內容大綱
1、荷蘭台商的各行各業概觀
2、荷蘭經營實務千變萬化
3、在荷蘭要不要創業?在荷蘭要創什麼業?
4、在荷蘭要經營多久?在荷蘭要經營多大?
5、在荷蘭經營的藍海策略:有什麼比較好的秘訣?
6、在荷蘭要如何退場
7、結論:未來的市場導向
8、總結:荷蘭經營的經驗法則
經營策略是管理上的術語,一般講的是秘訣,所以我們要談的就是經營秘訣。經營策略是講未來,為了要得到更好的結果,今天應該採用什麼樣的策略。另外,我們做一個總結,看看各行各業的問題所在。
荷蘭台商的各行各業概觀
◆荷蘭台商經營概況
我們先看看台商在荷蘭經營的一般狀況,台商在這裡涉及的各行各業主要如下:
1、商品貿易
主要是買賣的商品貿易,不是進口貿易。如電腦主體、電腦週邊、電子產品、光電業、腳踏車、食品業、化學業、鋼鐵業、機器業、花卉業、成衣業、鞋類、休閒
品、保健品、其他。其中,以電腦主體、電腦周邊和電子產品最多。產品上,裝在盒子(機殼)裡面的是電腦主體,盒子(機殼)外面的是電腦周邊。
2、支援服務
提供支援為主,如運輸業、承攬業、金融業、旅遊業、健康中心、網路業、設計業、會計顧問、商務顧問、維修服務等。
3、生產製造
如電腦組裝業、腳踏車組裝業、花卉栽培業,但是這個類別很少。
◆荷蘭台商的競爭力
其次,我們分析一下,這些行業的競爭能力如何,我以我知道的大約一百家企業來做個統計。
1、從事的行業分析
(1)商品貿易81%:電腦主體24%;電腦週邊27%;電子業5%;腳踏車 7%; 其他商品18%。
(2)支援服務16%:承攬運輸7%;其他服務 9%。
(3)生產製造3% 。
圖1 荷蘭台商行業分析
2、資本來源估計:台灣資本90%,資本額比較大;荷蘭資本9%,因荷蘭不接受投資移民。台荷合資1%。
圖2 荷蘭台商資本來源
3、經營規模估計:
計算資產+營業額+雇用人數三個項目,這三項規模大,就是大企業。但是在荷蘭和會計學上,只要其中兩項大,就算是大企業,財務報表就要送簽證。在荷蘭的台商都很容易達到大企業的標準,因為我們做貿易的,營業額都大。而且我們在這邊都有存貨,存貨多,資產就多。所以資產和營業額大,就符合荷蘭大企業的標準,稅法的規定和要求與中小企業就不同。雇用人數是除了製造業外,很少超過五十人,在荷蘭,員工超過五十人才算是大企業。但是我的計算方式是,資產、營業額和雇用人數三項規模都大,才是大企業。所以在荷蘭的台商,大型企業 只有5%,中小型企業 95% 。
圖3 荷蘭台商經營規模
4、競爭能力:
台商在這裡的競爭能力指標有幾項:
(1) 財力資金:台灣的總公司是很有錢,但是到荷蘭成立分公司或辦事處時,資金要不要匯進來?所以資金方面,大部分和荷蘭企業比較起來,本地台商的資金不是很夠。
(2) 人員素質:雖然台灣員工的教育素質高,又努力工作,但是在荷蘭當地聘請的員工素質不一定好。就是說,台商在荷蘭請到的荷蘭員工,和荷蘭本地企業請到的荷蘭員工比較起來,素質較差一些,原因有很多,例如語言的溝通、文化的差異、工作的態度等。
(3) 工具設備:如果是新來乍到,工具設備都很新穎,但是如果沒有持續投資、持續更新工具設備,做了幾年以後,就折舊了。台商在工具設備的投資上,較荷蘭企業落後。
(4) 外在環境:不像荷蘭人對本地的環境這麼熟悉,不管是自然環境、稅法、投資環境、文化環境等等,我們都需要適應。
(5) 市場掌握:在這方面也沒有比荷蘭人好,因為荷蘭人是本地人。
(6) 產品知識:比荷蘭人好,因為研發、製造都在台灣。整體而言,台商在荷蘭的競爭能力是相對偏低、經營成本偏高,這樣的情況不利台商企業在荷蘭長期發展,除非我們瞭解自身的弱點,很認真地改進我們的缺點。
5、經營文化:第一個問題是溝通語言。台商大部分都是雇用荷蘭員工,但是和荷蘭人的溝通都是用英文。我們的英文表達原意約80%,荷蘭人領略我們用英文表達的意思約80%,所以只有60%∼70%的 意思真正傳達,這樣的溝通就是一個問題。另外,台灣文化或荷蘭文化並行對立。台灣有台灣的文化,荷蘭有荷蘭的文化,如果公司員工一、二十個人以上,台灣人形成一個團體,講台灣話,荷蘭人是另一個團體,講荷蘭話。這樣的情形在企業文化上就是一個並行和對立,也不利台商在荷蘭的生存和長期發展,我們在經營策略
上應思考可以如何改進。
荷蘭經營實務千變萬化
經營實務是千變萬化,浩瀚無邊,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準則可以遵行。我們在教室裡學的都是功能性的知識,例如行銷怎麼做、生產要怎麼做、倉運要注意什麼、研發、人事、財務、會計等該怎麼做,但是實務的變化不是按照課本那一套。
什麼是管理?管理是在功能性的知識方面,我們從事組織運作和監控的程序。實務上,我們碰到的問題不只是這樣。因為每個企業的週期不同,都有完全不一樣的管
理方式,每個階段的變化很大,增加了實務上的複雜性。不只如此,企業所處的產業不同,每個行業的管理方式都不一樣,實務上真的是千變萬化。此外,事業的型態也不盡相同,有的是獨資公司,有的是合夥,有的是中小企業,有的是上市櫃公司,經營型態的規模不一樣,當然複雜性也不同。
管理實務還受到許多外在因素的影響:
1、不同國家
例如我談的都是在荷蘭的經營經驗,不能套在台灣或大陸的事業經營上,同樣地,我們也不能把台灣那一套搬到荷蘭來用。但是台商常常把台灣的管理經驗加諸在荷蘭的管理實務上。
2、重大事件
例如近一、二十年來的電腦科技發展;政黨輪替也有影響,因為不同政
黨會有不同的政策;這次的金融危機,需求萎縮、訂單萎縮,工廠停止生產,人民沒有所得,無法消費。所以若要解決金融危機,一直放款沒有用,沒有訂單,工廠 無法繼續生產,員工也沒有所得。唯一的辦法是,銷掉存貨。工廠沒有訂單就是因為市場上還有存貨,所以必須要先把存貨賣掉。但是企業裁員,員工沒有所得,怎麼有消費意願、有能力消費呢?存貨當然也就無法賣掉。所以企業不應該裁員、降低員工所得。台灣的大企業家喜歡做善事,捐款給公益或宗教團體,那大老闆這時候應該自己拿錢出來,發薪水給原本要裁掉的員工。這樣一來,企業保住了,老闆也做到慈善業,人民也有錢消費。但是在資本主義的邏輯思維下,不會這樣思考。
另外是戰爭,只要一發生戰爭,整個需求就改變了,管理實務也不一樣。
3、領導者人生觀改變或企業文化改變
企業領導人可能在一開始時,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工作,表現自我創造的成就。等到了某個年紀後,可能想法改變,想要以社會為念,這時候整個企業的
作法就不一樣。如果老闆的層次更為提高,以大地自然的長生和地球的保存為念,達到無我的境界。所以人生的觀念會改變,管理的實務也會因而變化,企業的文化也跟著變換。
所以成功不是永遠的成功,是短暫的,真正的管理是千變萬化的實務。
環境 |
事業的週期 |
組織 運作 監控 |
|
•所處行業 •事業型態 |
•開始創立 •成長擴充 •發展極限 •漸次縮小 •結業善後 |
•行銷 •生產 •倉運 •研發 |
•人事 •財務 •會計 •稅務 |
表1
荷蘭經營實務的影響因素
在荷蘭要不要創業
哪些人有創業問題?
1、個人創業
(1)原本在台灣工作,但想到荷蘭創業的台灣人或公司
(2)在荷蘭經營公司,但原本經營的行業已不適合,想在其他的行業創業。
(3)外派來荷蘭的台灣經理人,可能和母公司的想法已經不同,或不想被調回台灣,因為已經累積一些在荷蘭經營的經驗,所以想自己創業。
(4)留學荷蘭的留學生
(5)嫁來荷蘭的台灣媳婦
一般而言,個人創業比較自由,但是風險較大,相對地報酬較多。
2、台灣公司創業
從台灣總公司派來荷蘭創業,一切按照台灣的既定政策,比較單純化。
3、聯合創業
台灣的公司與荷蘭的公司或個人聯合創業,基本上是運用荷蘭當地的經驗結合台灣的資本創業,但是這個模式比較困難。因為會想到荷蘭創業的台灣企業都是在台灣
經營成功的公司,來的時候氣勢如虹,比較聽不進在荷蘭當地的企業或個人的想法、經驗。這樣的合作在實務上有其困難,但是應該要走這條路,所以要等待機緣、 磨合、彼此忍讓。
4、不創業受聘僱
我們在荷蘭工作不一定要創業,受聘也很好,因為在荷蘭工作有保障,工作環境很舒服,有能力才幹者,也能成就、貢獻。
在荷蘭要創什麼業?
這是商機的問題。我在1986年來荷蘭時從事食品業,那時候我以為只要東西運過來,就會有銷路,所以一開始就送來八個貨櫃的產品。當時我對荷蘭不熟悉,找到華南行、華人行等通路。他們告訴我:「你自己跑到這裡幹嘛?我們自己都進貨了,你的產品沒什麼特別,沒什麼機會。」我們自己想像有商機,但是想像的和實際上會有落差。
另外,那時候我也請教當時已經在荷蘭的台灣前輩,如果食品不能做,還有什麼機會?得到的答案是,大多都有人做了,所以沒什麼商機。經過兩、三年之後,我發現荷蘭都是很定型的行業,只有缺少電腦產業,所以我雖然不是學電腦的,我還是做電腦產業。後來電腦產業不好了,又出現商機的問題,我又找了幾個行業做,但是有幾個行業我沒有碰,例如電腦遊戲產業,風險很大,而且我本身不玩game,我沒有相關的概念;另一個是工業電腦,因為我本來就不是學電腦的,這一波也沒有跟上。我跟上的是南歐加入歐盟的時候,不需要VAT,我的營業額變得相當大,以為自己很行了,當時台灣流行自創品牌,所以我也加入自創品牌的行列,不管是螢幕、滑鼠、主機板,我都自創品牌,那時候虧得真是大,我覺得自創品牌是一種迷失。
後來我相繼做了幾個行業都不是很順,原因是,首先隔行如隔山,對新的產業不熟悉。其次是原先手上的食品和電腦事業都還在做,沒有足夠的時間、財力經營新的行業。另外則是不夠堅持,一看好像不行就收掉了。所以後來做的幾個行業,都只能增加失敗的經驗。
電腦事業原本是做客製化電腦的電腦組裝,後來改成做網路的建構和維護。網路的建構是把別人原有的伺服器連起來,網路的維護是需求很大,因為一般企業大約是二十人以下,要請一個專門的資訊人員成本很高,但是網路如果出問題,大家沒辦法做事。我從電腦單機貿易走入電腦網路建構的維護,比較平穩、持續。
除了介紹我個人一路以來的創業過程分享之外,我們來看看以下兩種類型的創業有什麼商機,提供大家一個參考的方向。
1、個人創業
(1)高科技、生物科技產品風險大
五、六年前開始,台灣的經濟部就在推生物科技,現在看起來沒什麼希望。生物科技各領域中,最大的是製藥工業,非常複雜。荷蘭把Delft定位為生物科技中心,所以很熱中生物科技這一塊。但是生物科技風險大,不太是個人能掌握的。
(2) 高品質、休閒、競技產品有潛力
荷蘭和西歐要的一定是高品質,品質不好,價錢再低都沒有用,和我們「便宜就有銷路」的想法不一樣。台灣品質不好的產品千萬不要拿到荷蘭來。荷蘭人和西歐人不喜歡超時工作,個人的時間比較多,所以需要休閒產品。如果休閒再加上競技的特質更好,例如衝浪、划船、騎馬、腳踏車、高爾夫球等。腳踏車騎不快,不會說自己腳力差,會想換更好的腳踏車;高爾夫球打不好,不會認為是自己技術差,會說是球桿不夠好,所以高品質的休閒競技產品很有潛力。
(3)本輕利重/不腐不壞/不退流行產品
適合資本有限的個人創業,但是不要有薄利多銷的想法。
(4)優質領先的客服中心
客服中心是在荷蘭替台商服務,台灣不必派人來,或者台商在荷蘭需要即時的服務。
(5)知識經濟
知識經濟就是賣知識,例如搜集資訊、專業知識服務(如法律知識)、創意專利、經驗管理顧問等。
2、台灣公司創業
(1)延續總公司產品:總公司有什麼產品,你就賣什麼。
(2)綜合台灣產品例如食品業屬於百貨業,可以綜合台灣的產品進入通路,增加消費者可選擇的品項。
(3)整合台灣產品:垂直整合,例如腳踏車業,你把腳踏車賣給組裝廠,那只有一種產品,可以做一個一系列的產品。
(4)創業自有品牌
掌握競爭優勢是創業成敗關鍵
無論如何,要創業、經營成功,完全是看所掌握的競爭優勢。在經濟學上談市場競爭,分成完全競爭市場和不完全競爭市場。完全競爭市場是自由加入、自由退出、
資訊透明、沒有超額利潤;不完全競爭市場是有進入門檻、資訊不透明。我們經營事業就是要做不完全競爭市場,加入完全競爭市場做不好是虧本,做得好頂多賺到 自己的工資,所以我們要看的是不完全競爭市場,要掌握和別人不一樣的競爭優勢。我列出的競爭優勢如下:
1、技術優勢
你的技術別人跟不上。
2、專利優勢
你申請專利,別人不能侵犯專利,經營起來就會輕鬆。
3、成本優勢
經營成本低,優於競爭者。可惜的是,台商一般在荷蘭無法掌握的因素太多,經營成本偏高。
4、通路優勢
一些通路只有你打進去,其他競爭者進不去。以前我做食品的時候,荷蘭的華人超市就是那幾人經營,每個人都進自己的貨,所以永遠都只有一部分通路,我做的是全部人都要買我的貨,我就通吃所有的通路。通路占優勢,經營也會比較輕鬆。
5、品牌優勢
看你的知名度。品牌不是貼個商標就是品牌,背後有許多因素,不僅產品本身要好、價格有競爭力、服務要做得到,還要不時廣告提升品牌知名度。
6、價格優勢
價格有沒有辦法賣得比較低?碰到競爭的時候能不能殺價?
7、占有率優勢
特別指飽和市場。如果市場已經飽和而你已經佔據市場,其他競爭者沒有機會進入市場。
8、有效期限優勢
例如季節性產品、有流行期間的時尚產品等就有有效期限的限制。
9、虧本優勢
你可以虧本,虧到其他競爭者受不了而你仍然可以存在。
10、地理優勢
例如你在該地理位 置最接近市場。問荷蘭的台商說,「你的市場在哪裡?」台商幾乎都回答,「荷蘭市場很小,我都賣到其他地方去。」那你想一想,在你企業的鄰近都不跟你買了,
你要賣到哪裡去?在荷蘭就要占地理位置的優勢,先讓當地的消費者買你的產品,才談到去競爭德國、比利時、西班牙等的市場。不管我的食品或電腦事業,產品都 是在荷蘭賣。
不管是個人創業還是公司創業,一定要掌握競爭優勢,如果沒有的話,只好早早收場,因為長期不利。要想存在於荷蘭,就要從以上幾個方面思考:你有沒有競爭優勢?這是成敗的關鍵。
在荷蘭要經營多久
創業以後,你想要經營多久?這個問題很少人想到。就像我們知道人生有生必有死,但是每個人都不談死。可是我們不談,死亡還是會到來,所以有時候還是要想一想,創業以後,你想要經營多久?台灣的企業常說自己是永續經營,這是唬人、騙人的,不要受這種迷思的影響。
1、經營一個企業生命週期
如果不採取任何對策,大概十年就走完一個企業生命週期,這是很自然的。如果你覺得做到最後做不下去,收起來就好了,這也很瀟灑。
2、經營到企業生命的極限期
從創業、成長開始,一定會有一個極限,可能是資金有限,可能是市場有限,有人覺得當企業到達生命的極限期時,就不做了,有時候可能五年,有時候可能十年。
3、經營數個企業生命週期
因為企業生命週期走下坡時,你可以引進新的產品或技術,讓企業有新的生命週期,可以不斷創造新的生命週期。
4、及時有效對策的永續經營
以永遠經營為目標,就要有即時有效的對策,才可達成。
在荷蘭要經營多大?
1、個人創業
一人企業,規模不會太大;幾個人一起合夥的數人企業,也不容易做很大。
2、台灣公司創業
(1)最低規模:主管、總務、業務、財務、倉運等最低編制。公司的編制不管是理論上或實務上,都覺得至少應該有以上五個部門,但是這樣的編制非常僵硬,對實務上的操作也很不好。
(2)最佳規模:具備彈性,儲備潛力,一個人可以兼具跨部門的工作。
3、聯合創業
兩個公司合作創業,但是意見多、牽制也多,經營上的彈性比較小。
(1)最低規模:主管、總務、業務、財務、倉運
(2)最佳規模:彈性、儲備潛力,一個人可以跨幾個部門,負責多元的業務,員工也覺得比較有趣,工作有活力。
在荷蘭經營的藍海策略
藍海策略是相對於紅海(血海)策略,也就是不要競爭到血流成河。藍海策略是擺脫競爭、有自己的特色。在此,我們介紹幾個在荷蘭經營的藍海策略。
1、知識經濟經營法
台灣人很不習慣「講話要付錢」,和會計師、律師談一談,就要付費。所以台灣人絕對不會想付顧問、諮詢的費用,可是以下三種情形一定得付費:
(1) 稅務罰款:等拿到稅務罰單,台商就知道慘了,會去找稅務顧問幫忙,稅務顧問要求收多少費用,台商都會付。
(2) 法律訴訟:被人家告,不得不請律師,就會乖乖地付錢。
(3) 收帳追帳:當被倒帳的時候,不請收帳公司追帳,就是平白地損失了。荷蘭的收帳公司是把帳追回來才需要佣金、抽成,但是在追帳過程中發生的行政費用,不管帳是否成功收回,你都需要支付,這是要先瞭解的概念。
2、獨占產品經營法
就是產品獨占,有專利、獨特技術或獨特配方等。
3、客服中心經營法
標準的台灣公司經營法是派個人來,成立一家企業,招募員工,公司給他管,賣台灣的產品,這個人要承擔業績責任。這種利潤中心或業績中心是70、80年代的管理思想,現在資訊透明化,怎麼行得通?二十年下來,有哪一家企業照這種方法做下來,會很容易成功的?沒有。台灣總公司以設定好的價格賣給在歐洲的
你,他要賺取的利潤已經先賺走了,可是歐洲市場上有很多競爭者,你的價格策略沒有彈性,要怎麼拚?你變成夾心餅,這種經營法絕對沒有好結果,是血海經營法。
決定業績有很多因素,例如價格、市場的競爭、送貨條件、成本等,但是這些決定權幾乎都在台灣的總公司。如果你沒有辦法掌握成本、客戶資訊,你要怎麼下決策?在網路時代,資訊迅速而透明,業績中心應該放在台灣,由台灣負起責任,權責相符,你在這裡等他賣產品給你,你再轉一手,又沒有完全的資訊,只有責任、沒有權力,你很難做。
所以現代的經營法,業務重心應該擺在台灣,你在荷蘭做服務中心和客服中心,負責溝通就好。甚至可以在台灣請三個人輪流值班做銷售工作,效率更好。現在倉運的成本這麼高,貨運到荷蘭的倉庫一卸一存再出去,你的進貨成本至少漲價提高10%,產品價格也可能已經跌價。如果在台灣直接以客戶的倉庫為倉庫,直接從台灣出貨給客戶,不是很快?
所以現在的功能完全變了,我們在荷蘭應該改成客服中心的經營模式。我們在荷蘭負責客戶的溝通與聯絡、產品的服務、客訴、調派貨品的服務;台灣則負責研發、生產、業務。
4、自創品牌經營法
台灣的工廠自創品牌也是一個錯誤的方向。在台灣自創品牌有很多問題,因為你是製造公司,一自創品牌之後,就要承擔自創品牌的所有季節性變化,但是工廠不能承擔這些變動,一條生產線開下去,不能不動。台灣應該是製造中心,而不是自創品牌。自創品牌應該是在海外的據點做,我們在這裡看得很多,知道別人是怎麼做品牌的。
◆ 理想模式
如果台灣的工廠可以做OEM、ODM, 就可以安排訂單,生產順利。你在荷蘭自創品牌,不用受制於台灣的工廠、全部要聽他的、配合他的政策。你的自創品牌和他的工廠平起平坐,就像其他下單的客戶一樣,大家比實力。以我們的知識、對當地的瞭解和工作的勤奮來說,我相信我們有潛力和能力可以做得出來。我們在荷蘭創品牌行銷公司,行銷、業務和客服可以自己掌握。資金一開始由台灣提供2億,2億之後就自己找荷蘭的銀行融資。倉運可以自己來、通路商自己找、客戶自己掌握、促銷媒體可以自己來,完全自給自
足,自己找適當的行業、產品和市場,多麼靈活!我覺得這是台灣人將來走出去的一條道路。但是到今天為止,我沒有看到台商以這個模式做。
圖4 在荷蘭的理想經營模式
小標:在荷蘭要如何退場
經營之後,不想做了,該如何退場?如果是台灣公司外派來的經理人,退場就不是你的問題。如果是自己經營的個人企業,有幾種退場方式:
1、讓售
(1)轉讓員工:除了家人以外,我們最親近的就是員工,事業能夠做得好,也是因為員工。如果你的事業還可以的話,可以讓員工繼續,員工高興,你也高興。
(2)企業出售:荷蘭有很多企業買賣。我們可能以為企業經營不好才賣掉,其實不見得。以前虧本的企業還賣了很多錢,可能是他前幾年都虧損,他買了你的企業後,賺
的錢可以補他的虧損,省下來的就是他的。不過自從前兩年荷蘭稅務改革後規定,你如果虧損,賺的錢只能補一年,往前回溯九年,以前是無限期回溯。例如你買了 一個虧損一千萬的企業,你賺的錢賺到一千萬元都免稅。但是現在只能往後一年免稅,這樣的話,利益就不大。
我的經驗是,出售企業最好是在公司賺錢的時候,等到公司已經不賺錢了,要賣掉就很難。可是你說公司做得這麼好,怎麼可以賣?但這就好像做股票,股票漲的時候,你不想賣,等到股票跌的時候,卻賣不掉了。
2、解散
解散要先解決員工的退職金、遣散費,往往一計算下來,可能每個員工年資十年以上,十個人下來就要付一百個月,實在吃不消。
3、繼承
當然是給兒女和子孫,在台灣這是大家公認一定要的退場方式。但是在荷蘭並非如此,因為每個孩子有自己的興趣和主張,他們不一定想要父母的事業。以我們的立場來說,肥水不落外人田,如果企業還在賺錢,我們花了很多時間經營事業、培育孩子,當然給孩子做,怎麼可以給外人呢?可是我們要考慮孩子有沒有興趣。還有,如果事業給子孫繼承,你還要擔心他接手以後做得好不好、能不能繼續,也是很累。另外倘若你事業做不好,還要兒子接,他可能請你自行負責。繼承是台灣人的觀念、喜歡採取的退場方式。
4、休業待機
如果事業暫時不好,但是你不想結束,你可以暫時休業,等待機會。因應現在的金融危機,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成本降到最低,大家比氣長,或者是有一個大戶來幫你付錢。休業也是一個讓現在的成本降到最低點的方法。
結論:未來的市場導向
大家都知道,市場學講的就是以客戶導向或市場導向,不管是哪一個,就是看客戶的需求。
◆ 現在的經營環境非常現實
•市場透明化,市場區隔策略失效
以前一樣東西只在一個地方賣,例如成衣款是今年賣北歐,賣不完明年拿去東歐賣,現在不行了,一個新款式一推出來,全世界都知道。
•產品不斷推陳出新,生命短如果菜
我們好像每天早上都在菜市場賣,賣不完下午就收攤了。以資訊產品為例,大概只能賣三個月,賣不好就得收起來了,產品生命非常短。
•企業經營風險大,如在賭場賭博
每次開發一個新產品,就是一個賭注,沒有推到市場上以前,不知道會不會賣,成功機率不是很大,就像賭博一樣,把牌翻起來,才知道結果。
•多元化趨勢,標準化產品失寵,占有率指標失據
•E-通路出現,直接通路縮短
以前還有代理商、經銷商、零售商,現在中間的部分都砍掉了。所以我們台灣的公司應該把產品直接賣給客戶,而且E通路出現,在網路上就是B to B。
◆ 怎麼辦?
動態產品策略(Dynamic Products Strategy):意即量身製作為特定顧客開發特製產品的策略。每個客戶都不一樣,分成許多小團體。以前台灣採用大數法則,以量取勝,薄利多銷。現在這樣的方式非常危險,應該是思考怎麼給每個人不一樣的產品。台灣人是以偏蓋全的想法,認為這個產品在A市場可以賣,在B市場也可以賣。將來的市場一定是客製化的,所以創造品牌一定要在當地。未來的趨勢是,不管是哪一個行業,只有一個原則,就是量身製作,為特定客戶開發特定產品。
總結:荷蘭經營的經驗法則
◆依據各項問題座談內容:每一個主題談論的內容不外乎以下五方面的內容。
1、問題列舉:我們碰到哪些問題?
2、荷蘭實務:比較台灣人和荷蘭人的作法。
3 、管理方法:課本上和經驗上所學到的方法。
4、 經驗故事:我個人的經驗、我聽到的經驗。
5、心得感想:歸納個人的心得感想。
◆歸納荷蘭經營各項問題的經驗法則如後:
1、荷蘭資訊問題:確保資訊,隨時可得。
2、荷蘭創業問題:想好才開始,切勿躁進。
3、荷蘭稅務問題:合理合法繳稅,權利義務平衡。
4、荷蘭人事問題:尊重員工,以和為貴。
5、荷蘭保險問題:承擔不起的事故,儘可能投保。
6、荷蘭會計問題:首選由小、可擴充性的會計軟體。
7、荷蘭財務問題:不寄望銀行融資,自求累積資本
8、荷蘭收帳問題:慎選產品、客戶,避免爛帳。
9、荷蘭法律問題:知法守法,防患未然。
10、荷蘭倉運問題:零庫存是最佳策略。
11、荷蘭品牌問題:產品研發是核心,莫為名牌迷失。
12、荷蘭流程問題:作業流程化,落實管理。
13、荷蘭網路問題:無電腦網路如同空手鬥白刃。
14、企業文化問題:快樂的人生觀打造快樂經營文化。
15、生命週期問題:居安思危,否極泰來。
16、各行各業問題:量身製作,客製產品。
Q&A
Q:我們現在都知道,很多公司都是台灣公司來這邊投資設立BV,當初的資本最基本是18,000歐元。有些公司是總公司源源不斷地挹注資本,就是為了要讓整個行銷、RMA健全。如果今天一家十個員工的股份有限公司要解散,解散的時候要進行財產清算,第一優先當然是稅局等政府單位,第二優先才輪到員工。很多要解散的公司在第一關就賠不完,根本沒辦法給員工遣散費,那怎麼辦?BV應該不會影響到總公司吧?
A:有兩種方法,一個是清算,也就是破產,你的資產沒有辦法償還負債。破產比較簡單,你到法院申請破產,法院就指定破產管理人幫你善後,你的債權、債務都屬於他的,你就拍拍屁股走人,因為你破產了。第二個是有的公司要顧到面子、總公司形象,所以選擇解散。荷蘭有這樣的講法,一家母公司之下可能設了十家子公司,哪一家不好,就讓其破產,不會影響其他子公司,在法律上是這樣。因為BV就是BV,問題就是BV有沒有給總公司背書,在台灣是理監事聯保。而台灣公司拍拍屁股走路的,可能沒有,也就是後來會拿好幾億元來善後,因為總公司要維持債信,讓一家公司破產、清算,債信不良,台灣公司有這種顧忌。台灣人的個性不是放著不理就走人。
Q:那我們可以像荷蘭企業一樣宣告破產嗎?如果一家公司已經經營不下去了,總公司在投注好幾百萬歐元善後,有什麼意義?
A:我們也可以像荷蘭企業一樣的作法,不是不行,只是我們有面子問題,看你要不要宣告破產;另一個就是債信問題,因為進行破產清算後,總公司的債信就變成零,向銀行就貸不到錢,欠銀行的錢也全部要還,不傷到也差不多了。現在一般銀行和企業都有這樣的協議,就是母公司和子公司要維持正常營運的規範。如果你的公司和銀行有close
default條款,那麼當你有任何子公司垮掉的時候,視同母公司垮掉。